退才是進

前幾天,與朋友談起一個幾有趣的話題,如何在對方拒絕自己,依然繼續追求她。我是一個進取型的人,所以我主張,要再一次入深了解對方的喜好,及努力改善自己。同時,也尋找機會出擊,誓要贏取的芳心回來。不過,朋友以一個女角色指出我的主張是很錯的。

首先,女方喜歡自己的話,當然希望你有所表示。只要你願意花一點的心意,就可以使對方的心也甜透了。但對方拒絕了你,即是不喜歡你的。那麼,你的好意就是與「煩」字畫上了一個等號。你愈待她好,她就覺得愈討你厭。

朋友所說是對的,喜歡的就是情人,不喜歡的就是煩人。還有,如果你很喜歡對方的話,當然想盡辦法逗對方歡。這樣的就容易做出過火行動,記著她拒絕了你,你們大家只是朋友。有些好意的表示是情人才可以做的,朋友是不可以做的。

所以,她作出了一個結論,在人家拒絕了你之後,你都是在她背默默關心她,希望總有一天她會發現你的好處而愛上心。這樣的退才是進。

這樣的結論,很有意思,而且帶給我一些的啟示。